台北市文化局透過招標,將松山文創園區鍋爐房租給三井選商公司使用3年,三井才剛使用,遠雄巨蛋公司因施作大巨蛋工程,導致鍋爐房沉陷、龜裂,地標煙囪也傾斜;遠雄為了補強、灌漿,文創園區周邊搭設圍籬管制進出。三井人員難以進駐鍋爐房,要求文化局退還房地使用費,也自2014年7月起不再付費。文化局求償246萬8647元,北院一審時判遠雄須賠75萬元8417元,雙方都不服而上訴,高等法院判兩造上訴均駁回。遠雄巨蛋事業公司負責人為趙藤雄,他因涉嫌掏空遠雄人壽並行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,偵辦的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。因趙有逃亡、勾串證人或共犯、滅證可能,高院7月4日裁定抗告駁回。台北市文化局2013年11月29日和三井公司締結「台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-松山文創園區鍋爐房行政契約」,約定三井公司每年應給付房地使用費212萬3570元,使用期間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點交時,鍋爐房是在可使用狀態。但大巨蛋工程開挖,松山文創園區大規模沉陷,2014年2月21日起,遠雄在含鍋爐房在內的園區四周搭設圍籬,三井公司因而要求文化局賠償退還他們自2014年1至6月間已繳交的房地使用費,並聲明「不再繳了」。文化局認為鍋爐房因大巨蛋工程施作不當,才讓鍋爐房持續沉陷,有侵權行為。且遠雄會設置甲種圍籬,也顯示鍋爐房已無法使用,鍋爐房已有安全疑慮,自不應讓三井公司進駐經營餐廳。文化局盤算,認為遠雄巨蛋應賠償房地使用費、營業稅等損失,求償246萬多元。但遠雄巨蛋則認為鍋爐房和煙囪都是日據時期的歷史古蹟,基礎脆弱,在大巨蛋開工前鍋爐房已有沉陷問題,煙囪頂端亦有鋼筋鏽蝕和混凝土風化狀況;2014年5月21日台灣發生芮氏規模5.9強震,加上連日豪雨,對位在軟黏土層的煙囪「雪上加霜」。遠雄巨蛋認為地震、豪雨等天災才是讓建物傾斜的主因。而搭建甲種圍籬,也不會影響三井公司人員進出,文化局求償無據。高等法院認為依據監測儀資料,鍋爐房確實有沉陷情形,且隨著大巨蛋施工進度而下降,兩者有因果關係;遠雄巨蛋稱建物老舊,颱風、豪雨、地震等天災也會導致房地基地沉陷,但資料顯示是大巨蛋施工數值才發生劇烈變動,合議庭不相信「天災說」。因文化局退還三井公司75萬餘元的房地使用費,高院民事庭認為此部分遠雄巨蛋應賠償。本案文化局仍可上訴,但遠雄巨蛋不得上訴。大巨蛋施工造成松山文創園區的鍋爐房沉陷、煙囪傾斜,台北市文化局向遠雄巨蛋公司求償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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