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立委廖國棟。 記者周志豪/攝影 分享 facebook 為避免2025年後,天然氣發電配比要提升至總發電量的50%,萬一進口液化天然氣無法及時運補,台灣可能「斷電」。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提案修正《天然氣事業法》,將既有規定法制化,並明訂同時經營天然氣生產及進口業者,容量天數要倍增為30天。另增訂天然氣進口事業供氣做為發電者,發生無法供氣或供氣不足導致損失時,應負完全賠償責任。廖國棟表示,《電業法》明定,核能發電設備應於2025年以前停止運轉,經濟部則規劃2025年能源轉型配比將大幅提升天然氣發電比重,從現在的37%提升至50%,屆時天然氣儲槽周轉天數將在7天以下,萬一碰到接連2個颱風侵襲台灣,進口液化天然氣無法及時運補至岸上儲槽,天然氣發電有可能會「斷炊」。依照現行《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自備儲槽容量公告》,天然氣生產事業、進口事業及同時經營生產、進口事業者,應至少自備儲槽容量天數分別為,半天、15天及15天,但廖國棟擔憂,這樣的規範,無法滿足未來天然氣發電儲氣需求,且行政命令位階太低,恐遭任意更改,因此提案修正《天然氣事業法》。依照廖國棟的提案,除將天然氣進口事業及同時經營生產、進口事業者,應至少自備儲槽容量天數分別為提升為20天及30天,並增加天然氣進口事業供氣作為發電使用者,自備儲槽容量天數為30天。草案中也訂有罰則,天然氣事業未維持儲槽安全存量者,處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鍰,通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,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;情節重大者,於公用天然氣事業,並得廢止其設立許可及供氣營業執照。天然氣進口事業供氣做為發電者,發生無法供氣或供氣不足導致損失時,應負完全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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